法務研究
專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保障企業合法規范運營
您的位置:廣州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網 > 法務研究 > 化妝品
國家藥監局更新了化妝品宣傳禁用詞語,請收藏好
來源:轉載 作者:網絡 時間:2019-12-27
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詞語:
2
虛假性詞意。
4
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
6
已經批準的藥品名。
8
庸俗性詞意。
10
超范圍宣稱產品用途的用語。
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用途化妝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