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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企業的勞動人事法律風險
來源:互聯網 作者:企業法律顧問網 時間:2020-03-04
為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化妝品生產銷售市場,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等,從化妝品企業資格的取得、生產到銷售化妝品整個運營過程都作了詳細的規定,因此妝品企業在經營中需遵守更嚴格的要求,相應的勞動人事法律風險也愈加增多。化妝品企業的勞動人事風險具體歸納為以下幾方面:招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安全生產培訓和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法律風險。
一、招聘員工的法律風險
1、招聘員工被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企業用工要求且需對其他企業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如:勞動者隱瞞尚未解除或終止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與前用人單位存在競業限制協議、未持有健康證或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工作崗位的應聘者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傳染病等信息。
2、招聘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未辦理就業證導致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需支付遣送回國全部費用的法律風險。
二、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的法律風險
1、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承擔雙倍工資和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的法律風險。此案中因用人單位自用工開始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差額26753.14元。【廣州市婕芳化妝品有限公司與唐鶯勞動爭議】
2、試用期期限和錄用條件約定不明確,試用期開除勞動者被判定為違法解除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法律風險。
3、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給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風險。
4、競業限制條款和保密條款約定不當導致人才流失、商業秘密泄露、企業運營成本加大,競業禁止時間超過2年、未約定合理補償條款導致競業限制條款無效的法律風險。
5、沒有簽訂培訓協議對培訓結束后的勞動者服務期限和違反培訓協議的違約責任沒有進行明確合理的約定企業將面臨勞動權益受損的法律風險。
6、勞動合同期間(包括試用期)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7、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風險。工傷保險實行無過失補償原則,即在勞動過程發生的職業傷害,無論企業有無過錯,受害者均應得到必要的補償。企業即使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也應當對受害者承擔補償責任。此案中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故法院判定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1441.4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9126.8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9695元、醫療費473.2元、停工留薪期工資差額7451.38元、護理費8240元,交通費300元,以上共計156727.78元。【代廣保訴廣州市匯合顏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
8、未按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風險。在此期間勞動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由企業按照規定標準予以支付,影響勞動者連續參保年限、導致其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損失部分由企業按規定標準予以支付的法律風險。
9、未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風險。企業應當按照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給勞動者的法律風險。
三、安全生產培訓的法律風險
1、化妝品企業作為生產化學物質產品的工廠,法律對其生產安全培訓方面有各項要求,化妝品企業違反生產安全規定面臨行政部門處罰、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此案中因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重大火災發生,損失金額不可估量,員工與法定代表人被判重大責任事故罪,賠償財產損失256.7523萬元。【陳文兵重大責任事故罪】
2、化妝品生產過程有嚴格的生產工藝規定,化妝品企業直接負責化妝品生產崗位的勞動者應經過嚴格的培訓再上崗,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面臨吊銷許可執照的法律風險。
四、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法律風險
1、用人單位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能被視為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者提出離職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風險。此案件中勞動者提起仲裁,請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勞動者接受經濟補償金后法院仍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未達成一致,不能視為由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黃彩嫦、深圳寶安區觀瀾日廣電子廠、日廣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
2、化妝品企業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違反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被認定為違法解除需支付經濟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的法律風險。
3、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法律風險。化妝品企業不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侵害了勞動者享有失業保險待遇、再就業的權利等合法權益,企業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送達程序不到位的法律風險。化妝品企業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除名或員工不辭而別等情況下未安規定履行相應的程序,企業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案中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無故曠工但未能提供其多次催告勞動者返回崗位的通知已送達勞動者的證據,故在訴訟中承擔了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廣州瓷妝化妝品有限公司與張丹勞動爭議】
預防勞動人事的法律風險,化妝品企業需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招聘時應要求應聘人員填寫一份員工入職登記表,包括:學歷、職業證書、資格證書、身體狀況等欄目,并由本人簽字確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今后企業發現虛假信息,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二十六條認定合同無效。
2、企業在招聘員工時,一定查驗勞動者的相關證件和資料,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正規醫院出具的健康證等。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勞動者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繼續從事生產活動。
3、從用工之日后第一個月內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交予勞動者,若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4、化妝品企業應按時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提出將社保費用折成勞動報酬發放的,應要求勞動者出具書面承諾書,載明由于勞動者本人自身原因不愿購買社會保險,承諾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后果自負,并不因此與公司發生糾紛,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5、約定試用期期限應遵循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不簽訂單獨的試用期合同,在勞動合同內具體量化試用期考核標準或工作崗位錄用標準,標準的制定要清晰具體、易于量化操作,包括要達到的崗位水平、能力(技能)、身體適應性等,在試用期欲開除勞動者需書面通知解除,并保留通知的證據,使試用期開除勞動者合法有據。
6、與相關企業高管、員工嚴格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或保密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2年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此案中勞動者作為對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屬于競業限制對象,應當遵守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但在競業限制期間成立了與用人單位經營同類業務的公司,嵌入了用人單位的產品信息,違反了競業限制協議因此法院判定勞動者支付了用人單位違約金40164.9元。【廣州市希拉利化妝品有限公司、田衛興勞動爭議】
7、簽訂培訓合同 ,由人資部作為附件附在《勞動合同》后面,公司在對員工進行培訓之前可先與之簽訂培訓合同根據培訓投入大小約定服務年限和違約責任。這樣即使培訓之后人員流失了企業也可以依據合同獲得賠償減少人員流失的損失。員工因簽訂了培訓合同增加了流動成本一般不會輕易離開所在企業,如果一旦有了法律糾紛培訓合同也是法律依據。
8、化妝品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安全生產法》和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對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9、化妝品企業應該根據化妝品生產過程制定生產工藝規定,培訓員工嚴格按規程進行生產和記錄。
10、化妝品企業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與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書;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用人單位應要求勞動者提交主動離職申請書,不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關系時化妝品企業應留存好書面證據至少兩年,以證實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實際情況。
11、化妝品企業制定的公司制度應明確詳細的對各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和流程、違反公司規章的處罰標準等,且應保留書面證據,證明解除勞動者合法有據。需注意,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企業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12、勞動者離職后化妝品企業應為勞動者辦理保險、人事檔案等轉移手續,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關于勞動者在本企業的相關資料、工作記錄等檔案需做好文件保存至少兩年,以備審查。
13、化妝品企業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除名或員工不辭而別等情況下,企業對勞動者應送達相關的催促送達程序,以書面形式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勞動者(企業應當在入職登記表或勞動合同中要求勞動者明確法定通知地址),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再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上述凡事無法送達的情況下,可以在企業張貼公告。
結語
對于上訴法律風險的預防許多關鍵環節需要專業律師的指導和監督,一旦有所疏忽便會面臨勞動人事的各種法律糾紛,防范風險的成本遠比解決糾紛的成本小,故最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便是早日聘請專業的律師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七條 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凡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傳染病的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