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研究
專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保障企業合法規范運營
您的位置:廣州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網 > 法務研究 > 地產物業
建筑行業如何降低本次疫情對公司的影響?
來源:互聯網 作者:企業法律顧問網 時間:2020-02-19
若是因為本次疫情原因導致工程逾期的,屬于不可抗力,一般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可以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對于建筑企業的工程項目特別是在建項目,面對此次疫情,應當注意做好以下幾點:
1、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書面說明此次疫情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疫情持續發生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疫情結束后 28 天內提交最終報告。
2、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建設單位申請工期順延,工期順延期限以實際受影響的期限為準;合同沒有約定申請期限的,盡快申請工期順延。
3、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如果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4、如因疫情導致成本費用增加,有權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程序尤其是索賠時間應當符合合同約定。
5、如因疫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無法履行的判斷標準按合同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可以參考示范文本執行。
分享到:
下一頁:疫情下地產開發的相關法律實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