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研究
針對行業精細化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給您更高端的服務體驗
您的位置:廣州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網 > 法務研究 > 建筑工程
按照行業選擇法務研究
聯系我們
聯系電話:18922193732
Q Q聯系:2946328566
郵箱地址:2123014618@qq.com
線上咨詢
-
常見建設工程法律需要風險什么防范?
工程建設過程中專業律師需要防范招投標風險,需要正確、及時和高水平地處理和把握復雜的工程合同文件,同時還需要為業主提供防范風險的各種措施建議。建設工程的法律風險防范,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
當下新冠疫情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之法律要點
一、新冠疫情屬于情勢變更還是不可抗力 1 情勢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1)所謂情勢
-
常見建筑工程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上文論述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無效認定,那么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其法律后果如何?這是發包人及承包人等均關心的問題。筆者在此就從《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一》及《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對合同無效后的法律后果進行簡單論述。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
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法律操作指引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對施工企業影響總覽 1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的法律定性?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以下簡稱,疫情事件)屬于不可抗力。 從法律層面講,根據《民法總則》第 180 條中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第 117 條也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從合同層面講,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7 版)通用條款
-
疫情下的建設工程法律探討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規定,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第一項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